常熟办公处拆除价格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

常熟办公处拆除价格, 安全防护措施 4.5.1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突然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4.5.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类别逐项查验,并有验收记录。 4.5.3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5.4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办公处拆除。 4.5.5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苏州天鼎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向各企事业单位以高价上门回收各种废旧物资。为了节省贵公司的时间,我们竭诚为各单位提供、快速、热情周到的服务。我们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恪守诚信为本的原则、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并在业界获得好的口碑。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服务”作为天鼎经营理念。 只需您一个电话,其余事情我们来做,**清理一条龙服务,主要业务范围:金属制品的回收,塑料制品的回收,电子产品的回收,电子元件的回收    1、资源类:废旧钢、铁、铜、铝、不锈钢及各种有色、贵重金属及原料等。     2、塑料类:PE、PET、PS、ABS、PVC、PP、白响料等各种塑料  3、电子产品类:电脑、数码相机、MP3、微波炉、音箱等。 4。电子元件类:放大器、无线电接收机、振荡器等。      我们真诚的期待和各公司合作,并将竭诚为各公司提供快速、热情、周到的上门服务!愿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文明施工管理 6.0.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6.0.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0.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6.0.4 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6.0.5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应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6.0.6 拆除建筑时,当遇到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常熟办公处拆除价格, 天鼎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环保、资源节约的回收公司,是苏州范围内专业性回收物资的网站之一。长期**上门回收各类废旧物资及闲置设备,24小时咨询电话:17715509335 本公司长期回收:废钢铁,废旧机床,电线电缆 、紫铜黄铜 漆包线铜、铝合金、不锈钢, 铅. 废钢铁:槽钢、钢筋、机械设备、工厂设备、废旧机床, 变压器,办公设备,屏风隔断,酒店设备、宾馆设备、制冷设备、电气设备,厨房设备,塑料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等等

4.2 机械拆除 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2.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隐患。 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2.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规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4.2.7 拆除钢层架时,必须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焊切割

常熟办公处拆除价格, 施工特点编辑 1、作业流动性大; 2、作业人员素质要求低; 3、潜在危险大: 1)无原图纸,制定拆除方案困难,易产生判断错误; 2)由于加层改建,改变了原承载系统的受力状态,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构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力学平衡体系受到破坏而造成部分构件产生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5.露天作业。 总 则编辑 1,0.1 为了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